国家银监会对银行业提出4项新要求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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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36 河北日报 | |||||||||
本报8月10日讯(通讯员李耀斌记者硕强)今天,笔者从我省贯彻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座谈会上获悉,国家银监会近日对银行业提出4项新要求,以推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目前,中小企业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截至2004年
底,全省共有中小企业15.8万家,生产总值占全省50%以上,税收占全省财政收入40%以上。但是我省中小企业也面临着艰巨的结构调整任务,而贷款难、资金紧张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 此次国家银监会对银行业提出的4项要求主要是: ———改进信贷管理。在贷款方式、抵押担保、风险控制、风险 定价、还款方式、业绩考核以及问责制度方面,银行要进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创新。 ———重建激励约束机制。各银行要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 机制,将信贷人员的收入与其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鼓励制定相应的受信工作问责和免责制。 ———创新贷款产品。各银行要制定符合小企业客户特点的市场 策略,推出符合小企业需求的贷款产品和周转资金贷款。对用于购建厂房的固定资产贷款,可根据小企业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宽限期,在借款期内只还息不还本。对各类周转资金贷款,要明确可根据风险程度提供的贷款最高比例,周转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60天。 ———完善金融服务。各银行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减少审批 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合理下放对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要设立负责小企业贷款工作的专门机构,基层银行应设立独立的小企业贷款科室或小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