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和保监会要求--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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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36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杜宇)记者今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要求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机制,发挥市场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大型公共建筑和地铁等地下工程的建设单
位要高度重视技术风险管理工作,应积极投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其他类型的工程为了加强风险管理,也应根据情况投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应积极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商品房的开发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应积极投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关系到工程使用人利益的相关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各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遵循市场 经济规律,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发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保险产品。保险条款既要符合国际惯例,又要适应我国基本建设规模大、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