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长兴宁市长停职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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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41 生活报 | |||||||||
梅州兴宁大兴煤矿事故原因是矿主违法违规违章经营,梅州市政府、兴宁市政府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梅州市长何正拔停职检查,兴宁市长曾祥海停职检查。 另据报道,广东大兴煤矿“8·7”事故抢救指挥部副总指挥、梅州市委书记刘日知10日对两名在事故抢救中失职的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新华社电)(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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