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新增8条禁摩路线 违者将处警告或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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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45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剡文鑫 实习生 辛旺财)8月10日,记者从银川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维护交通安全,确保城市营运市场和市容秩序,配合即将开幕的摩旅节大型活动,从本月开始银川市划定禁止摩托车通行区域的路段,将在原解放街、新华街两条禁摩路线基础上,新增8条禁摩路线。 据了解,这次路线调整,除对人力三轮车进行整治外,将对银川市市区、范围内非
每天从上午7时至晚上10时,朔方路从文萃路至新风路段,文萃路从贺兰山路至北京路段,北京路从文萃路至清和街段以南,通达街从北京路至长城路段以东,清和街从北京街至黄河路段以西,黄河路从通达街至正源街段,长城路从正源街至清和街段以北区域和道路,禁止三轮摩托车通行。 在以上10条禁摩线路上,执行公务和特种摩托车不在禁止范围之内。残疾人专用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通行,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除了西夏区容许一定数量的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外,兴庆区和金凤区严禁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对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车非法从事载客营运的,客运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所得,同时视情节对每辆车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处警告或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可以处出15日以下拘留;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以及在禁区路段行驶的,处警告或20元至200元罚款。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