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指控公公强迫与其生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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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47 生活报 | |||||||||
儿媳指控公公强迫公公:儿子是抱养的自己是清白的 22岁的小玲指称“公公”用强迫手段与其生下一个儿子,起诉索要抚养权和抚养费。进入诉讼程序后,“公公”却站出来说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儿媳妇”所生。记者调查得知,当初小玲所生的其实是一名女婴,而且早就死亡。而亲子鉴定的结论让情况显得更扑朔迷离:双方都想得到抚养权的这个孩子,竟然跟谁都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目前,昆明市公安
“儿媳”:我的儿子是“公公”的 小玲两岁时父母离婚,她跟了父亲。她说,2002年7月底,经姑妈介绍,她来到在昆明做生意的彭小强家,准备给彭的大儿子彭家株做媳妇,然而,到了彭家她才清楚:彭小强有两个儿子,都是弱智,什么都不懂。到彭家后,她单独住一个房间,她和“丈夫”之间既无夫妻之名未办理结婚手续,也无夫妻之实。 虽然感到上当,但由于彭小强的妻子对她很好,让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母爱”,于是她就决定留在彭家。全家人对外都统一口径:她是彭家的大儿媳妇。 2003年11月16日,小玲在云南妇产科医院生下了一个儿子。小玲哭着告诉记者:在“公公”彭小强一再的骚扰、威胁和利诱下,她被迫与对方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这个孩子全家人对外都称是彭小强的孙子,其实,是他的儿子。那年,小玲才19岁,彭则已经52岁。 公公:孩子不是你生的 今年5月,彭家就开始经常对小玲非打即骂,无奈之下,小玲被迫从彭家搬出。母子分离的小玲为要回孩子,向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并由孩子的亲生父亲即她的“公公”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就在法院刚刚立案时,彭小强一家人传出话来,称自家的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小玲生的,小玲没有权利就这个孩子的问题来打官司。这一说法让小玲觉得“非常荒唐”。“我怀孕期间都是公公一家人陪我去的医院,有很多邻居和医生都可以证明这就是我的儿子。” 无奈:双方要做亲子鉴定 对于“公公”是“儿子亲生父亲”这一说法,小玲和“公公”彭小强始终各执一词,且言之凿凿。这起抚养纠纷的审理一时陷入尴尬境地,案情更是显得扑朔迷离。 法院原定于7月11开庭,因故未能按期审理。但彭小强首次以被告人的身份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答辩及相关情况说明》:1、小玲是我的儿媳妇,我儿子和她没有办理过正式的结婚手续,属于非法同居的关系。建议追加我儿子彭家株为被告,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2、小玲到我家后,确实生了一个小孩,但是2003年11月17日在昆明市儿童医院临产时已经夭折医院下达死亡通知的时间为18日凌晨2时。小玲住院生小孩的病历上记得清清楚楚,病历能够证明她所生小孩已经夭折。3、现在的小孩是我在其他医院抱养的,由于涉及到许多隐私,我对此不在再赘述。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法院审理时照顾这个隐私。4、从一次性了断纠纷的角度出发,建议贵院对小孩进行DNA鉴定。5、对于小玲在诉状中捏造事实的行为,本人将另案进行起诉。 为证明各自说法,当事双方纷纷提出做亲子鉴定的申请。 鉴定:儿子和全家无血缘关系 7月20日,双方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陪同小玲前来的是她的委托代理人王开富律师,而彭家则来了好多人,孩子也由老太太抱着来了。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在“婆婆”怀里,小玲却只能远远站着,想上前抱一下都得不到允许。“我咬着牙,告诉自己不要哭,鉴定结论一出来就可以向全世界证明这是我的儿子了,我们母子就可以团聚了。” 儿子究竟是不是小玲所生呢?为求证这个问题,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记者来到云南妇产科医院调查,提到小玲,该院好几位医生都表示比较熟悉,称2003年11月16日,她确实在这里生了一个孩子,但当医院调出当年的生育卷宗时,记者意外得知小玲当时所生的竟然是一名女婴!但由于卷宗里只登记过小玲当时所使用的化名,没有其他任何人包括父亲的名字,无法确实这个孩子是否与小玲所称的亲生父亲彭小强有关。 根据记载,孩子出生后身体状况非常不好,几小时后就转到了昆明市儿童医院,记者立即又赶到该院,得知的情况却更让人吃惊:2003年11月16日深夜,彭家人转院过来的新生女婴严重缺氧,病情危急,经抢救无效,在两天后正常死亡! 7月底的一天,代理律师接到省高院司法鉴定中心通知,称鉴定结论已经有了,孩子和小玲,以及她的“公公”之间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疑问:女儿如何死儿子从何来? 这一鉴定结论无疑与记者在医院所作的调查形成了相互印证,说明小玲当时所生的确实是个女儿,而且已经死亡。 得知目前“儿子”并非自己亲生这一真相后,小玲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根本就不敢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不停地向记者念叨:“什么?我生的是个女儿?这个儿子不是我的?!怎么可能不是我的啊?怎么可能呢……我身为母亲,带了孩子一年多,怎么可能一直都没察觉呢?” 根据小玲回忆:2003年11月16日晚,孩子在云南妇产科医院出生后,很快就转到了昆明市儿童医院,而她并没有跟着转院,她是在三天后孩子被抱回家时,才第一次看到孩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个儿子啊,全家都说这就是我刚生的宝宝,而且那小样长得还很像我呢。这里面存不存在孩子被调了包的问题?如果说这个儿子真不是我的,那我的亲生女儿是怎么死的?又是谁隐瞒真相这么久,连当初处理女儿的尸体都不告诉我?现在这个小儿子又是从何而来,而且,他的大小也跟我的女儿完全一样?这是巧合还是预谋?” 脑子里充塞着这一连串的疑问和悬念,小玲显得有点精神恍惚,说着说着又流起泪来。她说现在自己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想把这太多的“问号”搞清楚。 小玲红着眼睛说,现在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公安机关了,她想只有公安机关才有可能查清整个事件中太多太多的疑点。“现在回头想想我这些遭遇,我觉得彭家从最开始诱骗我来昆明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陷阱,彭小强一家的目的很可能就是‘借腹生子’。要我给他们生一个健康的继承人而已,而且,我的姑妈作为中间人还收了彭家好几千元钱!而现在这个孩子他们也说不清从何而来,我认为这也是一次有预谋的犯罪!现在,我请求公安机关为我做主,对彭小强的一系列犯罪行为进行调查,追究他当初拐卖妇女和现在买卖儿童的罪行!” 反驳:公公和儿媳是清白的? 西山区公安分局前卫派出所在接到小玲报警后,将彭氏夫妇及其兄弟一家一一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面对“儿媳妇”小玲的种种指控,他们全部予以否认,并辩称现在这个跟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儿子是抱养来的,是担心小玲承受不了十月怀胎后女儿却夭折的打击。 警方对“公公”一家做完询问笔录后,记者也就这一纠纷中的种种悬念,在派出所内对彭小强及其妻子进行了采访。 记者:现在亲子鉴定的结论出来了,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小玲所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彭小强:小玲当初生的是一个女儿,生下来不久就死了,这个儿子当然不是她的。 记者:那这小儿子究竟是哪里来的? 彭小强:儿子是我们通过一个姓彭的老乡,抱养来的。 记者:既然小玲生的女儿已经死了,你们为什么要一直瞒着她,还另外找个儿子来告诉她这就是她的孩子? 彭小强:我们是怕她伤心,怕她承受不了十月怀胎后孩子却夭折的打击,所以在孩子死后我们就在外面找了个孩子来代替,我们找了4天注:小玲称她见到如今这个儿子是在生产后第3天才找到现在这个儿子的…… 记者:现在小玲已经在递交给法院的起诉状中写了,说她生孩子是被你强迫所致,是不是这样?你有没有强迫她和你发生过性关系? 彭小强:这个……这个她纯粹是乱说嘛,你让她拿出证据来,我从来没跟她发生过什么不正当的关系。 记者:小玲说在知道你大儿子是痴呆这个“真相”后,就始终不肯“圆房”,那她生的那个女儿是怎么回事? 彭小强:什么怎么回事,当然是跟我大儿子生的啊。 记者:我们采访中接触过几次你那个大儿子,确实非常痴呆。请问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吗?能生孩子吗? 彭小强:他是痴呆是弱智啊,但谁说他就不会生孩子? 记者:因为你们家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都不正常,后继无人,所以非常想要一个健康的孩子,这完全是人之常情。小玲说因此作为婆婆的你其实早就知道彭小强跟她发生过关系,还很支持。有没有这回事呢? 彭的老伴:那怎么可能啊,荒唐啊,我怎么会允许我的老公跟别的女人、而且还是和儿媳妇发生这种事情…… 记者:你们双方之间的纠纷发生后,小玲的父亲曾经专门赶到昆明跟你们协商,既然你彭小强没有和小玲发生过性关系,更没有让她怀孕,那么当时你们为何答应赔偿小玲3万元呢? 彭的老伴:他们要我们拿10万,我们觉得给3万是可以接受的。 记者:小玲一家从最开始跟你们谈赔偿的时候,理由就是你彭小强强迫她生了孩子,既然现在你说她生的孩子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法律上来说她跟你们家也没有关系,那为何还要给这3万呢? 彭小强:那纯粹是因为可怜她……(据《生活新报》报道)(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