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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施工企业开始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51 首都之窗

  包工头拖欠工资一直是农民工最担心的事,8月10日,朝阳区60家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卸下了这个思想包袱,因为今后他们的部分工资将被预存到专用账户上。

  8月10日下午,朝阳区60家建筑施工企业在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朝阳区建设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签字仪式上,现场签订了《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协议书》。今后这些企业将在劳务分包价款中,提取10%的资金,专项用于设立预留账户,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企业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建筑施工企业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是在出现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发生欠薪的情况下,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一种应急保障措施。通过签订《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协议书》,明确了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和管理。

  《协议书》规定:工程承包方每月至少对施工的农民工支付一次工资,且支付部分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发包单位在劳务分包价款中,提取10%的资金,专项用于设立预留账户;资金的使用必须是在企业发生欠薪时,专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的工资,不得用于垫付工程款、材料费等其他用途;预留户资金的启用,应当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确保将企业拖欠的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中央电视台新址项目部负责人说,设立工资预留账户极大地调动了工人工作的积极性,工人们都表示,现在不担心包工头不给钱了,政府给大家吃了“定心丸”。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设立农民工工资预留账户的工作正在全市展开,已经有半数区县启动了工作,朝阳区率先大规模集体签订了协议书。现在各区县动员的重点是今年的新建企业和发生过工资拖欠的企业。今后监督部门将加大监察力度,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发;逾期不能补发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李莉)(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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