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议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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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09:53 光明网 | |||||||||||
发布时间: 2005-08-11 09:31 来源:京华时报 国务院的审议是《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最后一道程序。长期关注直销立法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表示,在审议通过后,这两个条例草案将需要退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至少1个月的微调,然后对外正式颁布。 直销专家胡远江昨天透露,审议通过的直销条例有两个变动,一个是没有硬性规定在一个地区必须直营或特许经营多少家店铺以上;另一个变动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在国内注册的直销企业的母公司必须是生产型企业。对于这个说法,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没有确认。 胡远江透露,与此前透露的草案内容相比,审议通过的直销条例中,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直销员奖金比例最高30%的限制都没有变动。 事实上,即使没有这两处松动,直销企业也已经表现得相当兴奋。美国五大直销巨头之一康宝莱中国公司总裁钱港基表示,直销条例通过审议对于所有直销企业都是好事。直销条例出台后,企业才能健康正规发展。(京华时报记者杨开然实习生 姚苑) 名词解释 直 销 Direct Selling 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根据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直销与传销或变相传销的区别 传销或变相传销与目前的直销概念有三大区别。首先,传销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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