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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循环经济立法起草工作下半年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02 中国环境报

  日前,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江西省赣州市召开,与会的130多名专家、学者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和循环经济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会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江西理工大学联合举办。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在会上透露,我国立法机构已将循环经济列入立法计划并成立了循环经济立法领导小组,今年下半年启动该法起草工作,预计于2007年将该法
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孙佑海说,我国循环经济立法需要明确的主要问题包括,适用循环经济法的主体,利用、处置废旧资源的基本顺序,政府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责任,循环经济发展的侧重点,循环经济与现行有关法律的相互关系,正确评估循环经济的作用,发展循环经济与民主科学决策的关系等。

  与会代表还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讨论。讨论的重点包括,建立水环境的功能区划制度、建议授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的决定权、强化政府对水污染防治的责任、确立超标排污即违法的原则、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保护措施、建立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跨界水污染的管理和补偿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职责等。

  会议还对《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立法和相关法律的协调,循环经济立法草案的结构及主要内容,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废弃物管理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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