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7个不准严管领导身边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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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11 光明网 | |||||||||
发布时间: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人民网讯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17个不准”。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
《暂行规定》还明确,省辖市、县(市、区)的领导干部不配备专职秘书;领导干部不得推荐自己的亲属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提任或转任工作岗位,原身边工作人员不准随其办理异地工作调动;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在同一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不得超过5年等。(黄建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