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不合格监督站摘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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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昨天,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召开了消费者投诉监督站工作会议,会上就监督站的有关工作规则及考核标准进行了讨论,考核标准中,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监督站要坚决予以摘牌。 消费者投诉监督站是消委会与相关企业协商建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联络机构,自1994年第一个监督站国贸商场监督站设立以来,截至2005年8月,深圳市、区两级消委会共
(侯颖/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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