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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补助 每人增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30 海峡都市报

  N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问题。

  会议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我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要加快推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明后两年要扩大试点范围,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会议强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推进这项工作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2006年将试点的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同时将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地区部分参加试点的困难县(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地方财政要相应增加补助。不提高农民的缴费标准,不增加农民负担。

  会议指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每个乡镇要保留一所公立卫生院,每个村至少有一个卫生室。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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