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安徽实行刑案立案回告制 消除刑事侦察神秘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46 龙虎网

  【龙虎网讯】据中新网消息,自9月1日起,安徽省公安部门将对破案的结果以及尚未破的命案,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回告。安徽省要求安徽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必须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应当随时告知。据介绍,安徽省在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活动中,很多上访群众反映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总是给人感觉很神秘,报案人、控告人很难了解到办案程序和案情的进展情况。为此,安徽决定实行刑事案件立案回告制度。在实行立案回告的同时,
安徽要求公安机关实行破案回告:公安机关破案后,制作《破案告知书》,将破案结果、犯罪嫌疑人及追缴赃物等情况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通过电话回告。

  作者:靳生

  (来源:中新网)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