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行刑案立案回告制 消除刑事侦察神秘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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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0:4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据中新网消息,自9月1日起,安徽省公安部门将对破案的结果以及尚未破的命案,向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回告。安徽省要求安徽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必须制作《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查询立案情况,应当随时告知。据介绍,安徽省在公安机关“开门大接访”活动中,很多上访群众反映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总是给人感觉很神秘,报案人、控告人很难了解到办案程序和案情的进展情况。为此,安徽决定实行刑事案件立案回告制度。在实行立案回告的同时,
作者:靳生 (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