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不鼓励不提倡大学生休产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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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1:05 温州新闻网 | |||||||||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尽快制定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采访广州各大高校获悉,目前各高校的规定已经基本敲定,其中广州大学明确表示“在校大学生怀孕可休产假一年”。此前,苏州大学也出台了允许怀孕女大学生休产假的人性化新规。 晨报追访
学校不鼓励不提倡 记者了解到,北京的大多数高校在今年9月1日将要实行的新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都没有对“大学生生育”问题做详细规定,而其态度是不鼓励不提倡。 北京大学教务部部长卢晓东昨天表示,北大将要实施的《学生管理规定》没有对女大学生休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我们还是希望在校学生以学业为重,不鼓励女大学生生育。目前还没有碰到申请休产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秦世成告诉记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正在制定新的学生管理规定,但现在还没有出台,关于女大学生休产假这一问题究竟如何规定也正在讨论。“我们很有可能不会把它写进一般的规定。如果碰到了类似情况,学校将个别情况个别对待。” 北京晨报记者代小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