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滑入窑厂水池 6龄童溺亡无钱火化暴尸10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1:0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6岁孩子亮亮(化名)的尸体摆在一扇破旧的门板上,身体上随意盖着一些树枝和一条发黄的小棉被。从亮亮溺死在窑厂中的水池后,他的尸体就已经这样摆放了10多天。 今年1月1日下午4点多,亮亮在六合一家窑厂水池边上玩耍不慎滑入水中。等他父母发现此事,将亮亮从水中救出时,他已停止了呼吸。随后的几天,亮亮的父母一直与窑厂老板
1月4日,亮亮父母来到六合法院,决定用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起诉窑厂老板索赔各项费用13万余元,但也许是精神恍惚,亮亮的尸体还停在家中这一重要情况,亮亮的父母却忘了说。1月11日上午,案件的承办法官约见亮亮的父母了解案情,这时亮亮父母才说出这一情况。 承办法官随即与亮亮父母来到了他们所暂住的工棚,亮亮的尸体就摆在工棚的门口。亮亮父母在一旁嚎啕大哭,多日来委屈与愤恨在这一时刻全部发泄了出来。亮亮父亲告诉法官,自己是外地人,虽然在六合打工多年,但由于孩子上学这几年来一点钱都没有存下来。虽然心里很痛心,但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暴尸多日。 承办法官立即找到了窑厂的老板,提出其先拿出部分现金给亮亮父母处理孩子后事。整个下午,承办法官一直在做窑厂老板的思想工作。但老板就认准了一个死理,“我没有错就不应该赔偿”。 无奈,承办法官只得要求窑厂老板第二天上午到法院再次进行调解。第二天一大早,双方准时来到法院。老板坐下后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窑厂去年效益不好,没有钱。而且在这起事件中,窑厂没有责任不应该赔偿”,说完就沉默了。“你也是一个父亲,难道你就忍心人家父母天天对着自己孩子的尸体?”法官反问窑厂老板。 时间一点点过去,临近中午时老板终于被打动,他慢吞吞地说“行,我可以先给一点钱把孩子的尸体火化掉。 但接下来,双方又为垫付的金额发生了矛盾。亮亮的父母坚持要5000元,而老板只愿意垫付500元。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法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经过协调老板同意支付1200元先行火化孩子尸体。 法官经审理查明,窑厂内的水池系窑厂所挖用于蓄水,水池周围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警示标志。 法院认为,窑厂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当保证自身的安全,同时也应该保证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窑厂在挖坑取土蓄水后,应当意识到有不安全因素,但没有在周围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又无警示标志,导致了亮亮的死亡,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而亮亮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尽监护责任,而对其放任玩耍,导致亮亮溺水身亡,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1l万余元,考虑到原告家庭困难,案件受理费及调查取证费用,原告只需承担1000元,其余由被告承担。(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