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消灭“包工头”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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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1: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到2008年6月底,所有建筑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分包给“包工头”。记者昨天获悉,建设部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将从即日起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按照总体目标,将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