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颁布17个不准 出台规定严管领导身边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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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1: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人民网讯 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17个不准”。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泄露、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名义为自己和亲友办私事、谋私利;不准插手人事问题,为
《暂行规定》还明确,省辖市、县(市、区)的领导干部不配备专职秘书;领导干部不得推荐自己的亲属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提任或转任工作岗位,原身边工作人员不准随其办理异地工作调动;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在同一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不得超过5年等。(黄建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