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消费委发布警示:含甲醛严重请慎购鱿鱼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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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2:02 温州新闻网 | |||||||||
市区鱿鱼丝情况良好 温州新闻网8月11日消息:近日,洞头县消费委发布消费警示———由于鱿鱼丝含甲醛的情况严重,请当地市民慎购鱿鱼丝。昨天,鹿城工商部门抽检市区市场上的鱿鱼丝,情况良好。
洞头县工商部门日前检测了18个批次的鱿鱼丝样品,其中不合格的有9个批次,合格率仅为50%.在不合格的9个批次中,均检测出含有甲醛成分。 甲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过多食用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 为此,洞头县消费委发布消费警示,要求经营者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甲醛”的食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现鱿鱼丝颜色异常亮白,应当心含有甲醛。 昨天,鹿城工商部门对市区农贸市场销售的鱿鱼丝抽取了三个样本,检测结果均为合格。记者走访了上陡门、下吕浦等几家农贸市场,没有发现颜色亮白的鱿鱼丝。(温州商报记者叶朝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