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名中国儿童被贩卖新加坡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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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3: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泉州八月十一日电 (记者黄瑶瑛) 一九九五年至二00二年间,柯建新等人将三十二名被亲生父母卖掉的儿童以及六名来历不明的儿童卖到了新加坡。十日,柯建新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 一九九五年,泉州安溪人柯建新为非法牟利,与其在新加坡的堂兄柯丰庆(新加坡公民,另案处理)共同策划、预谋,从中国收买婴幼儿贩卖到新加坡让人收养,双方约定每名
柯丰庆在新加坡联系购买者、收养人,将购买人所需的婴幼儿的性别、年龄情况告诉柯建新,柯建新则将在中国物色到的婴幼儿资料寄给柯丰庆。一旦购买人满意,孩子也体检合格就成交。 自一九九五至二00二年间,柯建新共贩卖了三十二名儿童到新加坡,此外,一九九五年至二00一年间,柯建新指使颜秀传将六名儿童入户到安溪县蓝田乡颜清林等人的家里,以颜某某等姓名办理往新加坡的旅游护照,将六名儿童贩卖到新加坡。 泉州中院认为,被告人柯建新、颜秀传等以出卖为目的,将中国境内儿童贩卖出国,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柯建新参与拐卖儿童三十八名,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财产;颜秀传参与拐卖儿童九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