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要求全国7000余家停产整顿煤矿加强整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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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6:2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1日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传来消息称,安监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7000余家停产整顿煤矿,加强整顿,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吸取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事故教训,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
通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对停产整顿的煤矿要及时下达指令,明确期限,加强监管、监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予停产整顿的矿井,要依法下达停产整顿指令。对停产整顿要规定最后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对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安全许可标准,坚决关闭。通知强调,对整顿无望、停而不整、违法生产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 据介绍,7月1日到8月8日,全国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有27起是应关闭取缔或已责令停产整顿矿井违法生产造成的,约占60%。 另据介绍,截至7月13日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期限到期时,全国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为5290家;已受理经审核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又有近2000家。目前这些必须停产整顿的7000多家煤矿,相当部分并未真正停产整顿,或假停真开、明停暗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