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高素质人员”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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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20:18 扬子晚报 | |||||||||
“严格控制流动人口,减少低素质人员进京”——这是北京市政府日前就“十一五”规划向市民问计,获得体现“集体智慧”的“民意”。 非此即彼。习惯于“二分法”的人们对“素质”同样进行了二类划分。遗憾的是,自诩“高素质”并且自认为有资格对别人评头论足的人们,虽然一直热衷于在各种各样的人身上乱贴“素质”标签,却偏又懒得去追问素质的划分标准到底是什么。于是,在约定俗成的
何谓“素质”?社会学将其定义为“一个人的品德、作风、智力、能力等诸方面素养的总和”。显然,学历和职业只是素质的一个方面,而且是处在重要性递减序列中的相对后位。处于前位的,是一个人的品德和作风,被贬为“低素质”者不一定不如人,而自诩“高素质”的却也不一定就强。 商业规则可以用财富划分人的等级,官场规则可以用职位划分人的地位,但是,社会规则却决不容许拿学历和职业划分人的贵贱。我们不难体会这些“低素质”的外地人对城市生活的巨大贡献,北京的发展决不只是“本地人”努力的结果。如果我们稍许理性,我们会发现“低素质”外地人远没有那么讨厌,如果不解决地区发展的巨大差异问题,就很难彻底解决北京的人口膨胀。舒圣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