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洁SKⅡ案开庭因涉商业秘密不公开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22: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8月11日电(袁彩虹 邓相红)备受关注的宝洁SKⅡ案11日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称因涉商业秘密应被告方要求准予不公开审理。 据了解,在庭审的调解阶段,原告代理人不接受法院的调解,法院对此案将另期宣判。
南昌市一女性消费者吕萍因使用SKⅡ产品出现过敏情况后,于3月初委托律师状告SKⅡ。原告吕萍诉称,今年1月她在南昌一家大型百货公司受SKⅡ销售专柜“当今最有效”及“连续使用28天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的化妆品广告宣传的鼓动,花840元钱,购买了一支25克包装的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 但一个月过去后,吕萍没有发现自己的“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反而在使用中出现过皮肤骚痒和部分灼痛的情况。吕萍认为,使用表示效用的绝对化语言违反了中国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 诉讼过程中,原告代理人唐伟要求追加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和SKⅡ形象代言人刘嘉玲为被告,法院依法追加了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但对原告要求追加刘嘉玲为被告的请求未予批准。 被告广州浩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涉及商业秘密为由,获准此案不予公开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