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抢救记录上28分钟"空白"引发医患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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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3:1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任哲 7月30日下午,丰南居民孙景修因洗澡意外摔倒,碎裂玻璃割破右腋下动脉,由120送医院急救,最终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处理完后事,家属发现,医院抢救记录中,从120将患者送达医院到抢救人员《临时医嘱单》记录之间,存在28分钟“空白”,认为是这28分钟耽误了抢救。
■家属:28分钟时间耽误亲人抢救 “我们觉得哥哥的死亡与医院抢救耽误时间有关。”8月10日上午,孙景华带着哥哥的抢救记录及死亡记录向记者反映了他的疑惑。 据孙景华介绍,去世的哥哥今年47岁,居住在丰南区友谊楼。7月30日下午,哥哥独自在家洗澡时,因意外滑倒撞碎了家中浴室玻璃门,而造成右腋下动脉破裂。 由孙景华提供的《丰南区急救中心院前救护调度单》(下简称调度单)显示,当日14时50分,急救中心接到了电话,两分钟后,120急救车出发。按记录,120急救车辆于15时整赶到伤者家中。“当时来的两位急救人员连担架都没带,最后是邻居们帮忙,用家中的亚麻凉席将哥哥抬上了救护车。”孙景华说,急救人员的措施让他产生了疑问。 《调度单》中显示,120急救车辆在当天15时17分将孙景修送到了位于丰南区医院内的丰南区急救中心,而《丰南区医院临时医嘱单》中记录的开始时间为15时45分。中间间隔为28分钟。“正是这28分钟空白耽误了抢救。”孙景华称。 ■医院:未标明时间不代表没有抢救 昨日下午,记者到丰南区医院进行了采访。从丰南区医院医务科科长董建成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其中明确记录着孙景修由120送到中心的时间和《临时医嘱单》最初记录的时间,分别为7月30日下午3时17分和下午3时45分。 董科长解释说,7月30日下午3时整,120急救车辆内1名女医生和1名女护士到达孙景修家中时,孙景修血压已为零,出血量最低1500ml,情况十分危急。由于患者居住的单元内楼梯狭窄,加之患者体重较重,进行紧急包扎后,为避免抬患者下楼时出现意外,两名医务人员在附近居民帮助下,用较软的褥单将患者抬上了急救车辆。按董科长的说法,在120急救车返程同时,急救车内的医务人员用电话将情况通知了医院,随后医院急诊部门也做好了抢救准备。伤者送到医院后,首先在急诊进行了再次加压包扎和建立第二条液路等抢救,同时有关抢救科室也做好了进一步抢救措施。“从120送患者到医院,到急诊处理后送到抢救科室,大约有10分钟时间。”董科长说,由于当天是周六,医院内人员比平时要少,患者到达抢救室后,医务人员首先忙着对其抢救。“当时那段时间根本腾不出手来写记录,而《临时医嘱单》上的首个时间,是开始写记录的时间,并不代表抢救时间。” 对于28分钟“空白”耽误抢救的说法,董科长并不认同,他说,对于医院来说救人是第一位的,而《医嘱单》只是抢救中的用药情况记录。“医学上规定,记录可在抢救后6小时内补充完成,所以上边的时间不一定是第一抢救时间。” 记者了解到,由于双方存在的争议,昨日上午,孙景修亲人及丰南区医院共同在唐山市申请了专家鉴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