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调整主城路桥通行费 征收标准分为两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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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4:2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君辉 实习生 谢朋成)你对主城区路桥收费有何良策?如果有,可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表你的高见。昨天,《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开始在网上征求市民意见,政府拟从10月1日起修改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征收标准分为两种
办法表示,路桥通行年费和路桥通行次费的征收标准,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其中,路桥通行年费的征收标准分为“可以在环线高速公路行驶的”和“禁止在环线高速公路行驶的”两种情况。 免费车辆要领免费标识 办法还称,主城区范围内,外国领事馆自用的机动车,以及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环卫专用车和公交定线大客车免缴路桥通行年费。但免缴路桥通行费的机动车(军车除外)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免缴手续,领取“重庆路桥缴费卡”和免费标识并贴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以备查验。 不按时缴费最高罚2000元 依照该办法,在主城区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或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主城区的机动车,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月份之前,一次性缴纳路桥通行年费。注册登记、迁入主城区的机动车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前,根据年度剩余月份和收费标准缴纳路桥通行年费。 不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将责令其补缴,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路桥通行年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