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出台规定叫停豪华墓活人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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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4:2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君辉 实习生谢朋成) 在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金蔚提出了《关于“此风不可长——从渝北豪华墓地所想到的”提案》。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殡葬改革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不得建活人墓、豪华墓。 对提案中反映的渝北两处豪华墓地,市政府责成市民政局、渝北区政府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据调查,两处墓地均是违规修建的豪华活人墓,一处位于渝北区龙兴镇大岭村二社
市政府在通知中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处理骨灰、遗体,大力提倡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积极推行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型葬法。土葬区禁止用水泥、石材等永久性建筑材料建坟造墓,更不得建活人墓、豪华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