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保姆不必大惊小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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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5:41 重庆晚报 | |||||||||
张国举 近日,温州一富商之女出嫁,除了豪华婚宴、豪宅、轿车作嫁妆外,富商夫妇还“陪嫁”了一样特殊的“嫁妆”——在娘家服侍女儿20多年的保姆。 报道一出,“陪嫁”保姆立即引起口诛笔伐,认为这和古代陪嫁丫鬟没什么两样等等
在现代社会,保姆不是雇主的私有“财产”,保姆是一种家政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在法律上具有完整的人格权利。只要保姆愿意,在老雇主家拿薪水,在新雇主家也是拿薪水,有什么大惊小怪? 毫不否认,封建社会陪嫁丫鬟的做法桎梏了人的权益,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对残余的封建思想深恶痛绝。但在现代社会,由于有法律保障,保姆不再是婚嫁的附属品,只要雇主没有剥夺保姆的人身权利,没有违背保姆的意志,人们又怎能将保姆看作“嫁妆”呢?显然,这是一些人在拿封建思想的放大镜审视“陪嫁”。 但是,有一个问题倒值得关注:连保姆都“陪嫁”了,富商夫妇的爱是不是太过了?孩子对此是不是也太心安理得了?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