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查处卖月饼强搭商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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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7:1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龚予)卖月饼强行搭售其他商品或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进行销售,都将被工商部门查处。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从明日起,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月饼销售中的强行搭售。 此次专项整治的整点主要是自产自销的月饼经营企业、食品超市、农贸批发市场以及城乡接合部的副食店,凡月饼经营户,在销售月饼时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附加
据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查处强行搭售外,专项整治还将重点检查月饼的包装。月饼的包装材料不能过分使用豪华包装,制作包装的原材料要便于回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