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并审了结一起交通事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7: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8月11日讯(记者崇真)酒后开着客车撞上了超载行驶的货车,一场交通事故让司机丧命,坐车的人也是一死两伤。坐车的死者家属、伤者相继把丧命司机家属告上法庭。近日,青岛市李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复杂的民事案件。 2004年1月1日凌晨两点半,青岛市城阳街道办事处郭庄村人王某驾驶小型客车回家,车上坐着邵某、刘某、庄某3人,王某开车前喝了不少酒。当车开到中崂路路口时,迎面撞上
邵某死后,其父母悲痛不已,将王某的妻女、父母以及徐某起诉到李沧法院,要求赔偿21万多元。随后,庄某、刘某也来到法院讨说法。庄某构成10级伤残,索赔十多万元。刘某伤势较轻,要求赔偿医疗费等8000多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生前拥有一辆车和一套住房,妻子、女儿以及父母是合法遗产继承人,四人没有放弃继承,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他们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王某的债务。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法院裁定王某、徐某分别担负70%、30%的责任。 开庭当天,李沧法院将三件案子合并审理,最终作出三份判决书了结这起事故:邵某父母获赔21.6万多元,庄某获赔近10万元,刘某获赔8000多元。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王某家属要赔偿22.7万元左右。法官说,由于王某遗产的价值要超过赔偿金额,所以他的家属应该如数进行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