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委会公布目前存在的46项重大事故隐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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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7:5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11日讯(记者罗霞实习生张艳)今天,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了目前存在的46项重大事故隐患,涉及渡口船只、工业企业、娱乐场所、危房、商贸企业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按照国家《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经过调查,海口初步确定了这46项重大事故隐患,其中水上交通类8项,包括北港渡口船只、东山镇所属11艘渡船及渡口、红树林渡口船只等,其中很多船体不合格,救生设备不够;工业企业5项,主要为管理混乱,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娱乐场所包括郁金香影宫和满天星歌厅2项,主要为安全通道不畅;仓库3项、商贸企业13项,包括万福隆超市等,主要为消防通道不畅、乱搭乱建、管理混乱等;危房7项等。 在这46项重大隐患中,很多企业均未建立应急预案和配备安全人员,其中供销大厦续建工程、海口市房产管理所直管公房、海口市塑料工业公司等还发生过安全事故,急待整改。 海口市要求各相关单位尽快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整改有效;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领导,依法监督,在隐患未消除前认真做好监控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不合格的,将依法查处,予以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各有关单位同时要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据悉,这些重大安全隐患基本上要求今年内完成整改,目前一些单位已陆续开始整改。 作者:罗霞 张艳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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