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民土地应开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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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8:45 天津日报 | |||||||||
沈路涛张宗堂邹声文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沈路涛张宗堂邹声文)土地是亿万农民最重要的生存保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社会征求物权法草案的意见时,有人提出,征收农村土地,不能仅仅告诉农民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而是应当召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参加的听证会,以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中,许多群众认为,物权法草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规定,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广大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