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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斩杀人比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9:00 宁夏日报

  很多人都看过这样一幅照片:两名日本军人手握军刀,在进行杀人比赛后,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态。这张由日本随军记者拍摄的“两将校百人斩竞争”新闻图片,就是南京大屠杀中臭名昭著的“百人斩杀人比赛”。“百人斩杀人比赛”是日军残酷暴行的典型案例。此次“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展”展出的当年《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以“百人斩,大接战,勇壮向井、野田两少尉”“百人斩,超纪录,向井106———野田105,两少尉延长战”为标题,刊登了这次骇人听闻的“百人斩杀人比赛”。

  193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侵华日军第16师团步兵19旅团第9联队第3大队野田毅、向井敏明两个少尉军官,在从上海向南京进攻的途中展开了杀人比赛。当时《东京日日新闻》,连续刊登该报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等4人分别从江苏常州、丹阳、句容、南京发回的现场报道,详细报道了向井、野田两人在无锡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人的经过。这些报道不仅时间、地点明确,杀人过程及其数字清楚,而且还配发了图片。

  2003年8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在访问日本时,在大阪国立图书馆查阅到,当年除了《东京日日新闻》,《大阪日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等许多报纸,也都刊发了百人斩的消息。一时,野田毅、向井敏明成了日本家喻户晓的“英雄”。

  1947年12月4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向井、野田两战犯进行审判后判决: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杀之共犯,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则,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以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1948年1月28日,向井、野田被押往中华门外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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