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跳槽判赔百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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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09:07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两名有多年飞行经验的民航机长提出辞职,遭到其所在航空公司百万元巨额索赔。昨天,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飞行员分别被判赔偿航空公司各100万元。 今年35岁的陈亮(化名)和41岁的刘平(化名)都曾在空军部队当过战斗机飞行员,1996年6月和9月先后转业到某航空公司江苏公司。将近10年过去了,陈亮和刘平成长为经验
去年7月12日,陈亮和刘平辞职跳槽。航空公司提出,10年间,公司每年都送陈亮和刘平出国学习,各花去培训费84.9万元和112.8万元,要求两人对公司作出赔偿,并向江宁区法院提起诉讼。 昨天,法院当庭对此案作出判决,某航空公司与陈亮、刘平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04年8月13日解除;陈亮和刘平分别支付某航空公司赔偿款100万元,而航空公司向两人索要的培训费,应包含在这100万元赔偿款之中;某航空公司自判决生效10日内为陈亮和刘平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本案的诉讼费共3万元余元由陈亮和刘平承担。《南京日报》供稿记者张璐江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