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绳锁住经理座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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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0:2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早上,位于福州鼓乐路的省水产进出口公司内,一辆本田小车的四个车轮被一条钢绳绕了个结结实实,两把大锁锁两端,车窗上贴着“抗议书”,据女事主称,这是为讨工资采用的“没有办法的办法”。 女事主姓潘,原是水产进出口公司的员工,她称2002年在其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水产进出口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她的劳动关系,并停发了她的工资、社保金、医保金等。为此她上诉法院,2004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水产进出口公司支付其工资,但公司的卢经理非但“不积极处理此事”,见到她还“置之不理”,于是将卢经理的小车给锁起来。她要求公司补发61287.5元。 记者从潘出示的法院判决书上看到,当时判决给她产假期间、哺乳期间工资1710元。潘说,法院判决太“笼统”,她不能接受。 记者找到卢经理,他说,2002年,公司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与90名在职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当时潘某没向公司反映自己怀孕。卢经理说,公司当时在潘某“三期”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根据法院判定,公司已赔偿潘某工资、社保金、医保金等11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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