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召开水价改革听证会 生活用水阶梯式计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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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0: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婧)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广州水价改革听证会计划于9月底前召开,听证方案正在讨论修改中,预计本月难以出台。而社会各界热议的居民阶梯水价只是水价改革听证中的一部分,有关改革方案中还将涉及二次供水价格、城市消防、绿化用水等水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将施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初步按用水量分三个等级,并且有三个方案。
正在讨论修改的水价改革听证方案提出,目前实施同一水价(0.9元/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等将改为施行不同的水价,并且后三者用水价格虽不施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但其水价可能高于居民用水最低级别的水价。 初定居民用水最低1.24元/立方米 对于居民生活用水,记者注意到初步方案中,第一等级(即用水量最少的等级),在规定的用水定额内的收费标准比现行的0.9元/立方米也要贵不少。其中,第一种方案的三个用水等级水价分别为1.24元/立方米、1.81元/立方米、2.48元/立方米。而在用水定额上,考虑到南方居民生活特点,将比北方城市的定额大(天津为每户9吨/月)。根据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和广州市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广州按平均每月30.5天、每户人口3.21个计算,户均每月基本用水量为22立方米。 广州市市政园林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基础水价、基础水量、户均人口的划定以及如何减轻对贫困家庭的影响,都将包括在水价改革方案中,将兼顾操作性和居民承受能力。市物价局也明确表示,广州市将让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先实行阶梯式水价,并有所优惠。 据悉,广州已酝酿多年的居民阶梯式计量水价目前最直接的依据是一个月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广东将制定政府指导价作为各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珠江三角洲地区征收标准不低于0.70元/立方米;东西两翼及山区征收标准不低于0.50元/立方米,到2006年底前逐步达到以上标准。此外,《通知》中提出,凡未征收水资源费的地区要尽快开征,并根据水资源的紧缺程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 同时,物价部门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2年和2003年成本调查显示,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0.95144元/立方米和0.94334元/立方米,刨去损耗和产销差率,单位售水成本分别为1.08118元/立方米和1.07198元/立方米。而目前广州的自来水价格为0.90元/立方米,长期低于其成本价。有关人士表示,综合来看,广州市自来水价有上调空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