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博白讯酒能助兴,但如果喝过了头,有时会惹来祸端。博白县三滩镇的赖某某就是喝酒喝多了以后去帮朋友追债,因为言语不合竟把对方脸上的一块肉生生咬掉。8月5日,博白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赖某某提起公诉。伤害了别人的同时,赖某某也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5月15日下午,赖某某来到该县黄凌镇秦某家,秦某见是熟人到来自是十分高兴,就上
街买回了一些菜和酒款待他,后来又有三四个熟悉的男子相继来到秦某家中。几个人就在秦某家的厨房里开怀畅饮。喝酒的过程中,秦某提到最近手头拮据,该镇黄某某数年前欠他几千元钱至今还未还清,问赖某某能不能帮他想想办法。已有几分酒意的赖某某满口答应,说:“可以,不就是追点钱吗。”喝了一个多小时后,赖某某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就和另外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去找黄某某。此时已经酩酊大醉的赖某某见到黄某某后当即出言不逊,并向其索要欠款。黄某某的儿子黄某此时恰好干完农活从外面回到家里,见状就对赖某某等人说,欠债还钱嘛何必这么凶。之后,由于不能控制情绪,黄某和赖某某等人发生了激烈争吵,继而引起双方相互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赖某某趁混乱之机用嘴咬掉了黄某右眼角上的一块肉。经法医鉴定,黄某的伤情属轻伤。6月2日,赖某某被派出所的民警抓获归案。
(杨小龙 刘强)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