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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中两家医院被令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1:2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曾春乐 通讯员叶芹)昨天,市环保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两家医院违规被责令限期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中心城区区级以上医院基本上能够依照《汕头市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产生的医疗废物交付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但在检查中发现,市中医院医疗废物仍通过该院收集系统收集贮存,并不定期通过自设的简
易焚烧炉自行处置;市第四人民医院由于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较少,也未将医疗废物委托集中处置,对此,检查组现场责令两医院限期整改。

  据悉,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急救站以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药品经营等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应将医疗废物交付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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