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疆自治区政府制定十种办法解决拖欠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1:41 乌鲁木齐晚报

  今后,如果建设单位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该单位的小汽车等一些固定资产就会被拍卖,用于还债。

  8月11日,记者从新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制定了十种办法来解决拖欠问题。

  新疆清欠办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建设资金性质分清清偿责任后,只要是政府拨款资金不到位的拖欠项目,将由各级政府来清偿;自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拖欠的,由各单位自筹解决;如果欠款单位确实有困难的,预算外收入、拍卖小汽车等固定资产收入全部用于还欠款仍有不足的,可以申请政府适当补助或者借款;凡是超计划、超概算并没有履行调概手续的,超概部分一律自筹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欠款全部自筹。

  据了解,今后,对不能按计划完成清欠任务的地区,新疆发改委将减少新疆投资项目的立项、暂停或者减少新疆补助资金比例等强制性措施,督促有关地区尽快清偿政府拖欠的工程款。

  在有些地州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主管部门要将欠款清偿与干部考核管理挂钩,同时对于不按时完成清偿任务的单位,在评优评先、出国、资金补贴、固定资产购置等方面给予限制。

  新闻链接

  十种清欠办法

  1、各级政府可将清偿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2、从国有资产经营中收益,固定资产、土地出让收入中筹集资金;3、从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偿还拖欠款;4、对可持续收益的公共建设项目进行改制,通过募集社会资金来解决;5、对没有清偿能力的拖欠项目,可依法拍卖变现者置换产权;6、以债权转股权方式来解决;7、争取贷款偿还拖欠款;8、按照协商额偿还拖欠款;9、延缓一批建设项目,腾出资金用于清欠;10、从各单位预算外收入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清偿拖欠款。:(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祝慧容

  (来源:新疆都市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