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强调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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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4:39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8月10日至11日,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暨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副书记白玛在会上强调,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努力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白玛说,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全省各级法院及广大法院干警一定要认清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白玛指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关键在于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全省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一定要按照中央确立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司法为民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要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推进人民法庭在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对各类诉讼主体的调解规范作用,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白玛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基层建设顺利进行。一要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要完善司法保障机制,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基层法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要加强人民法庭法官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配备好人民法庭领导班子。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要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司法水平,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要协调落实法庭审判人员特别是庭长的职级待遇问题,配足配强法庭审判力量。三要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法庭管理制度,实现人民法庭在队伍、审判及日常管理方面的规范化,畅通办案运行机制,使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规范操作、高效运转。(作者:洛桑才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