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专项执法检查使用童工将处5000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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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4:42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通知要求,市劳动保障部门从8月10日起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将按规定每月处以5000元罚款。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我市辖区内的餐饮、建筑、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我市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同时加强对民办非法中介机构的查处,杜绝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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