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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走在全国前列严控行政编制总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4:5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昨天,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检查组认为,深圳的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条例》颁布5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规定,遵循法定程序、法定权限,管理和改革机构编制,我市行政机构设置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限额,行政编制总额也一直控制在广
东省下达的指标内。2002年初完成的我市第6轮机构改革,在全市行政编制配备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仍由8635名编制精简为7771名;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38个,比改革前减少1个;区委工作部门设6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平均设17个;街道设置5个综合科,比改革前少2个。在2004年第7轮机构改革中,我市继续规范机构设置层级,适当精简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政府工作部门从38个调整为35个;市直机关内设、下设正处级机构减少41个,正处级处室降格为副处级的共39个,减少处级领导职数140名。

  我市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法,一是设立行政事务机构,二是引入雇员制,三是推行“大处制”和“小局小处制”。

  作者:本报记者丁荡新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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