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表示打掉“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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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4:55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电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8月11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认真吸取梅州市大兴煤矿“8·7”特大事故教训,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要查处为违规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从中牟取私利的案件。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保证政令畅通,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二是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省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整顿,未经职能部门检查验收并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三是加大对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力度。查处为违规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从中牟取私利的案件。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