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盗抢儿童案宣判 41名被告7人死刑4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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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6:0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网贵阳8月11日电 (记者 周以明 通讯员 龙镜吉) 盗抢儿童61名、涉案人员达41人的贵州系列盗抢儿童案近日宣判。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法院一审判处该案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五年不等。此前,安顺市中级法院已对该案另外2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其中7人被判处死刑,4人被判处死缓,其余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3年,贵州农民狐启佳、郭光先等人在贵州省安顺市
案发后,安顺市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对41名被告人的数十起犯罪事实的指控,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