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评审首批检察专家 参加查处大要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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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16:3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中国首批享受专家津贴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即将产生,今后将由他们参加查处全国或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办法(试行)》,决定从今年起开始评审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今后每两年评审一次。 最高检政治部副主任尹晋华表示,首批检察业务专家准备评审40人至50人左右。
检察业务专家应当在某一检察业务领域具有专长,善于突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般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检察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其他法律工作5年以上并从事检察工作满5年,并且是主管或从事检察主要业务工作的专家型人才或业务顶尖骨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