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员:中国地名对外应该用拼音而不是英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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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20:52 中国新闻网 | |||||||||
在中国首次进行全国地名标志设置过程中,涉及到路标的对外写法问题。对此,民政部官员认为应该用拼音而不是英文。 “用拼音既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也符合联合国地名标准委员会的提案,这样可以统一地名的对外说法、便于公众使用。”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说。
他说,比如北京的对外写法应该是“BEIJING”而不是“PEKING”,只有统一说法才有利于对内对外交流,就算外国人问路也会避免找不到的问题,因为中外文的发音都是一样的。 联合国早在1977年在雅典举行的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就通过了中国提出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法的国际标准的提案。 自2000年起五年内,中国对全国660座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5300多万块,首次系统全面地规范了城市路标的设置。但在路标的对外写法上,不少地方依然混淆拼音和英文的使用。 “用本民族的标准语言拼写地名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样更有助于汉语拼音进入英语,更是涉及一个国家主权和民族感情的问题。”区划地名司综合处处长杭觉说。(,作者:崔清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