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祖豹案一人改判为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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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2:50 新京报 | |||||||||
此前为无期徒刑,另有一人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死缓 本报讯震惊全国的温州富商周祖豹被杀案,经浙江省高院发回重审后,昨日有了新的判决结果。 早在1999年11月10日,杨金富纠集被告人朱智金等多人,伤害周祖豹侄子周建波致
去年7月22日,温州中院对杨金富、王伟坚雇凶杀害周祖豹及其侄子一案,作出判决,但原告和被告均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于今年5月31日作出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 温州中院另组合议庭,于7月7日再次公开审理此案,并于昨日作出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窝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金富、王伟坚死刑;屠金安、杨加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余存军、朱智金、林玉薇、杨瑶信分别获无期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杨金富等7人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45余万元。 与第一次判决相比,3名雇凶杀人的罪犯获刑明显加重。主犯之一王伟坚此前被判无期徒刑,此次改为死刑,与同伙杨金富获同样的罪刑。而雇凶杀人的屠金安也由无期徒刑改为死缓。 《今日早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