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规定取消省辖市县领导专职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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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5:0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合肥8月12日电(记者黄勇 通讯员黄建和)安徽省10日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取消了省辖市、县(市、区)领导干部的专职秘书配备。 《暂行规定》还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提出17项“不准”,要求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不准泄露、传播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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