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斌赃款扶贫是想减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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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5:3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检察日报12日消息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受贿案经岳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该市君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君山区法院一审判处余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该案查办过程中,曾有人将余斌说成是一个所谓“爱民、为民”的好官,因为余斌将受贿得来的钱用于“扶贫”了。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记者近日到岳阳市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余斌供认先后受贿40余万元 据岳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干警介绍,余斌受贿案是去年初该院接到多人多次举报后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传讯余斌后,他很快向检察机关供认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这些钱的去向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女儿去英国读书用去一部分,二是打牌输掉一部分,三是以他个人名义借给了下辖的横铺乡政府10万元。 说“赃款扶贫”是想减轻处罚 到了审判阶段,余斌突然提出他受贿的赃款用于“扶贫”了。反贪局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有证据证实:是在余斌被取保候审期间,有人给余斌出了主意。这个出主意的人对余斌说:“这也许能减轻处罚。” 受贿后学校配备过时电脑 据岳阳市检察院一位主管领导介绍,2002年3月的一天晚上,余斌的一个熟人李建波受长沙托普电脑公司业务代表王晓东之托,送给余斌现金1万元。过后10多天,托普公司与教育局下属各个学校签订了300多万元的合同,托普公司给学校安装配置的却是型号为“386”的过时淘汰电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