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英雄获县级表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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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7:14 重庆晚报 | |||||||||||
昨天,忠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丁远奎和政法委书记刘立忠代表县委政府来到黄永明家,看望这位在山洪中舍亲救邻家女的英雄(如图),并为他带去4000元慰问金。 握着县领导的手,黄永明坦言,当初危急关头,6个孩子都是自己的骨肉,谁最危险就先救谁,所以选择先救相对危险的4个邻家孩子,“只是没想到老天爷不给我抢救自己亲人的时间。” 据悉,当地已决定将黄永明作为县级见义勇为个人进行表彰,并将他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活教材,号召全县人民特别是党员干部向他学习,同时为他申报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遗憾不属市级见义勇为表彰范围 “黄永明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让人感动,但不属我们表彰范围。”昨日,市见义勇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陈怡无奈告诉记者。 据了解,现行《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规定的表彰范围是“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见义勇为行为”,黄永明的见义勇为行为被残酷地排除在外。 陈怡介绍,鉴于该《条例》对见义勇为的界定过于狭窄,类似黄永明的救人行为不能依法得到保护、补偿和褒扬,市综治委已于去年草拟了该《条例》的修正意见,将“抢险救灾、舍己救人”纳入表彰范围,但新《条例》尚未实行。对黄永明的见义勇为行为,市见义勇为办公室只能是表示“感动”。声音“黄永明是重庆的财富” 连日来,全国各地读者纷纷致电本报,称黄永明是“重庆的财富,中华民族的骄傲”。 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常文光从北京打来电话,连说“感动”。常文光说黄永明的行为弘扬了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很可贵,各界应对英雄有所表达,让好人有好报,这样才能把舍己救人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下去。他个人向黄永明捐赠2000元,希望英雄过得好一点。读者希望,社会应关注这个贫困农民英雄,使英雄痛失亲人后能得到精神安慰。捐助璧山县修鞋工生活费捐英雄 廖利霞是璧山县城一名普通的修鞋工,她和丈夫一道经营着一个小小的修鞋摊,这个修鞋摊不但要维持一家四口的生活,还要供两个孩子读书,经济拮据。但看了黄永明的报道后,她急切地向记者打听黄永明的通讯地址,说要给英雄捐款500元,这可是全家人一个月的生活费。 南坪经开区某公司销售员陈晓虎工资不高,但他毅然拿出500元表达对英雄的敬意;黄永明的壮举及家境的贫困还引起市外热心人的关注,上海松江晨兴林业开发公司老总程荣昌说,黄永明是重庆人的骄傲,他向其捐款1000元;深圳黄女士请本报转达对黄永明的问候,请英雄不要过度悲伤。 当然,忠县人们正继续为黄永明捐款捐物。 (记者 周立 见习记者 孟祥伟 通讯员 谭玉照/文图)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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