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9月1日起执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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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7:2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堪称“命途多舛”的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终于出台。昨日,省物价局正式公布调价方案,并要求全省所有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9月底前,全省各医院要把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执行到位。据悉,我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比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晚了整整4个月。 涨:手术、麻醉、护理、生孩子顺产等 降:CT、彩超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 据介绍,我省此次改革医疗收费服务价格的总体思路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由现在的单一政府定价形式,改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存的定价形式;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的价格,调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加快医院从“以药养医”为“以技养医”方向转变。 根据方案,此次共调整3916项手术类项目、护理项目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的价格,这些项目均已对接国家统一规范。其中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手术、麻醉、护理类和反映医疗进步的经血管上介入诊疗类手术价格标准上调。据估算,调整后,这类费用约占整个医疗服务成本的80%。像子宫肌瘤手术平均费用由6200多元涨到6500多元;生个孩子顺产费用由4100多元调高到约4400元;磁共振扫描、CT、彩超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则普遍降价49%左右。 越好的医院涨幅越大 为有效配置卫生资源,合理引导患者分流,卫生主管部门将全省非营利性医院分成3类确定指导价。手术、麻醉项目及护理项目价格,一类医院(一级医院)价格为100%,二类医院(二级医院)比一类医院高20%,三类医院(三级医院)比二类医院高20%。苏北地区价格标准为100%,苏中、苏南地区价格可分别递增10%。 部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一类医院为100%,二类医院比一类医院高20%,三类医院比二类医院高20%。各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医疗技术水平、市场供求、卫生资源利用等因素,在15%范围内自行确定上下浮动幅度。除此之外,其余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暂不分医院类别和地区。 为避免医院频繁变动价格,省物价局副局长周卫国明确,允许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每年可变动一次。 低保对象医疗费用有减免 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我省在上调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将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收费减免政策。其中,低保对象的住院诊疗费、床位费减半收取,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30%,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 据悉,为配合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我省同时出台省属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降价方案,降价品种200种,降价幅度为20%。 新闻链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一波三折” 2001年,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组织各类专家300多人次,历时近两年时间,对全省各地7000多个医疗服务项目按国家项目规范,统一归并为3916项,全省52家医院进行医疗成本测算,并草拟了价格改革方案。2002年12月27日,我省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召开听证会,原计划2003年二季度出台,后因“非典”影响而搁浅。2004年后,因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屡触“红线”被反复搁置。今年7月底,鉴于全省价格总水平逐步回落,省政府才正式批准了这一方案。(编辑 丹妮)(08-1307:22)(08-1307:22)(08-13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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