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保平安还是纵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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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7:31 生活报 | |||||||||
据《青岛早报》8月11日报道,烟台一家保险公司透露,他们将推出一种“酒后驾车险”,在一定限额内,酒后驾车的投保者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这一消息一传开,就招来一片反对声。 虽然保险公司口口声声强调,推出这项保险的目的是保障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受害者权益,防止肇事者无力赔偿,致使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在事实上,这种可以免除酒
酒后驾驶是目前国内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原因之一,它不仅危害驾车者的安全,更危及他人的生命。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严厉的处罚规定。 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保险公司竟然为违法行为提供服务,实在是荒唐。尽管保险公司有种种理由,说什么“推出这一险种,并不是鼓励酒后驾车,正如汽车设计了安全带并不是鼓励撞车一样,‘酒后驾车险’没有暗示人酒后驾驶之意”等等,但在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的大前提下,保险公司的任何理由都是说不通的。 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公众对之深恶痛绝,任何对这种行为的纵容和鼓励都是不对的。希望那些保险公司,不要只为经济效益,就无视社会公益,做一些为马路杀手发执照的蠢事。(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