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元钱买假币却买来一堆白纸 购假币者获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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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07:3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记者赵珊实习生王琴 本报郑州讯 借了10万元钱去买假币,结果只买来4700元假币,其余的都是白纸,一怒之下,购币人报了案,却因犯购买假币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倒霉”的男子叫刘爱党,现年32岁,辽宁抚顺人。据其供述,2004年1月,他在长沙火车站认识了一个叫叶云涛(另案处理)的贩卖假币的人。刘回辽宁后,联系叶表示想购买假币。叶让刘拿10万元钱到郑州来。今年2月18日,刘爱党带着借来的10万元钱赶到郑州,叶云涛向刘介绍了一个自称“二哥”的老板,随后三人悄悄进行交易,刘爱党给了10万元后,“二哥”给刘一个沉重的箱子,说里面有45万元假币,还没等刘仔细查看,叶就告诉他要小心点,催他赶快走。刘慌忙乘出租车离去,在车上他打开箱子,发现每捆假币都夹着大量的白纸!刘一气之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过公安机关鉴定,刘箱子里的假币面值均为50元,只有94张共4700元假币,其余皆为白纸。 昨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当庭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爱党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执意购买,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被告人购买假币行为已实施终了,只是因为对方使诈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状态。被告人案发后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陈述犯罪的经过,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虽然被告人实际上只购得4700元假币,但其拿出10万元意欲购买45万元假币,犯意明确、具体,应认定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照我国《刑法》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判决,被告人刘爱党当庭表示不上诉。 线索提供金研责任编辑:任远飞 | |||||||||